關於開展100個全國模範道班和100名全國模範養路工評選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公路發〔2010〕646號

文號

交公路發〔2010〕64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10-00392

公開日期

2010年11月09日

主題詞

評選;推薦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精神文明

行業分類

路橋管理與養護

公文類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交通(公路運輸)工會,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道班和養路工隊伍建設,展現當代公路養護職工新形象,推動公路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交通運輸部與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全國委員會決定聯合開展100個全國模範道班和100名全國模範養路工(以下簡稱“雙百”)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範圍和評選標準
  道班是指公路系統最基層養護單位,包括道班、工區、養護站(所、隊),以及養護公司下屬的基層作業班組。
  養路工是指在公路系統基層一線從事養護生産工作的養護工人,不包括相關機關、企事業單位非一線職工。
  全國模範道班評選標準和全國模範養路工評選標準分別見附件1、附件2。
  二、推薦程式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本轄區“雙百”的評選和推薦工作。主要程式如下:
  (一)推薦。按照附件1、2的評選標準,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或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組織推薦模範道班,基層道班組織推薦模範養路工。
  (二)審核。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或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標準,逐級對 “雙百” 推薦材料進行審核,並到推薦單位核查後,最終確定擬向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推薦的候選名單。
  (三)公示。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或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將候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天。公示無異議的,向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推薦候選名單。
  (四)評選。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各地推薦的候選名單進行遴選,確定5個(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推薦2個)“雙百”候選名單向交通運輸部推薦。推薦名單應標注建議優先次序。
  (五)評定。交通運輸部與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全國委員會共同對各地推薦的“雙百”候選名單進行評審,並經公示後最終確定100個全國模範道班和100名全國模範養路工。
  三、表彰形式
  對最終入選的單位和個人,交通運輸部與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全國委員會將聯合授予“全國模範道班”、“全國模範養路工”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在2011年全國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會上予以表彰,並請部分模範單位和個人作先進事跡報告。同時,還將推薦部分優秀代表參加2011年“全國五一勞動獎章”評選。
  四、工作要求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雙百”評選工作。要制定“雙百”評選工作實施方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基層推薦,層層選拔,推薦出群眾公認、先進事跡突出、真正具有模範和榜樣作用的單位和個人,激發廣大基層養路工愛崗敬業、愛路護路熱情,增強行業凝聚力。
  五、“雙百”推薦材料及報送時間要求
  各推薦單位應認真填寫推薦表(見附件3、附件4),撰寫事跡材料。事跡材料要真實,突出重點,模範道班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內,模範養路工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內,並分別提供兩張有代表意義的管養路段、道班房和個人工作彩色照片電子版光碟。
  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2011年1月31日前,將推薦材料(2份)分別報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和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全國委員會公路工作部,超過截止時間將不予受理。
  聯繫人:
  部公路局:楊亮,010-65292739,聯繫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郵編:100736;
  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全國委員會:謝觀宇,010-68591455,聯繫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10號,郵編:100865。
  附件:(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全國委員會(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主題詞:評選  推薦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局(處)。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0年11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