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公佈《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制辦法》(JTG M20-2011)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標》(JTG/T M21-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標》(交公路發【1996】611號)同時廢止。
該辦法及指標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負責。
請各有關單位在實踐中注意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建議函告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外大街85號德勝國際A座,郵編100088),以便修訂時研用。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題詞:公路 估算 辦法 指標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