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通過公路工程監理資質許可及資質復查企業名單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4號)和《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定期檢驗和復查辦法》(廳質監字〔2007〕246號)規定,交通運輸部對近期申請公路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進行了審查。現將通過資質許可和資質復查的企業名單予以公佈。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6年3月22日
注:通過復查的企業請於2016年3月30日、新申報企業請於4月8日,聯繫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電話010-85113181)確認後領取證書,屆時請領取人攜帶單位介紹信和個人身份證明。原資質等級為乙級的,攜帶乙級證書正本原件1件和副本原件2件;原資質等級為丙級的,須將丙級資質證書原件交省級品質監督機構,攜帶省級質監機構出具的證書回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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