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4號)和《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定期檢驗和復查辦法》(廳質監字〔2007〕246號)規定,交通運輸部對近期申請公路工程監理資質許可和資質復查的企業進行了審查。現將准予資質許可和通過資質復查的企業名單予以公佈。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7年2月20日
注:企業請聯繫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電話010-85113181)確認後領取證書,屆時請領取人攜帶單位介紹信和個人身份證明,及證書正本原件1件和副本原件2件。原資質為丙級申報升級的,將丙級資質證書原件交省級品質監督機構,攜帶省級質監機構出具的證書回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