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運輸的全過程服務保障事關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和社會公眾利益,深受重點運輸企業和相關各方關注。我部高度重視大件運輸相關工作,不斷改進和提升服務能力和服務水準,更好地為國家重大工程和大件運輸企業服務。
在總結多年治超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新形勢新需求以及上位法規定,去年,我部全面重新修訂了《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16年第62號令,以下簡稱《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是:統一了超限認定標準,優化了大件運輸許可流程,加強了對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規範了對違法超限運輸行為的處罰等。
優化了大件運輸許可流程。《規定》對《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確定的跨省大件運輸聯合審批機制進行了細化:一是對大件運輸許可實行等級管理,按照高4.2米、寬3米、長20米和高4.5米、寬3.75米、長28米及總品質100噸的標准將大件運輸許可分為三種情形,並在申請材料、程式要求、辦理時限上予以區別對待,進一步提高了許可效率。二是規定了受理時間,申請跨省大件運輸的,由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受理,並由其在2日內向沿線各省級公路管理機構轉送申請資料。三是規定了辦理時間,沿線各省級公路管理機構應根據運輸物品的情形分別在2日、5日或者15日內作出許可決定,統一受理和集中辦理的時間分別不超過5日、10日或者20日。四是涉及上、下游省份路線或者行駛時間調整的,由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組織協調處理。五是沿線各省級公路管理機構同意申請的,由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發放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與此同時,提供了多項便民服務措施。一是要求公路管理機構加強與轄區內重大裝備製造、運輸企業聯繫,及時掌握其製造、運輸計劃,加強服務和監督管理。二是要求公路收費站設置超寬車道。三是規定了對同一大件運輸車輛多次通行固定路線,裝載方式、裝載物品相同,且不需要採取加固、改造措施的,申請人可以根據運輸計劃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行駛期限不超過6個月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四是要求建立大件運輸許可管理平臺,為公眾提供網上提交申請、實時查詢辦理進度、網上列印通行證等便民服務。我部去年完成了全國大件運輸許可平臺的籌備、搭建和7個省市的試點工作,成功實現了區域內跨省並聯審批,形成了起運地受理,並聯審批的新模式,為今年年底前實現大件運輸許可全國聯網、“一證通全國”提供了有力保障。
規範了加固、改造等行為。對於申請人自行採取加固、改造措施的,要求公路管理機構要對加固、改造方案進行審查,加強現場檢查並組織驗收。對於申請人不能採取有效加固、改造措施的,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由公路管理機構制定相應的加固、改造方案,並組織實施。同時要求採取的加固、改造措施應當滿足公路設施安全需要,並提出具體原則。
規範了大件運輸許可收費行為。《規定》對《公路法》明確的收費範圍作了細化:一是需要採取加固、改造等防護措施的,所需費用由申請人承擔,相關收費標準應當公開、透明。二是需要採取護送措施的,由申請人自行採取;不能自行採取的,可委託公路管理機構實施,收費標準由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會同財政、物價部門制定。此外,對經批准的大件運輸車輛,途徑實行計重收費的收費公路時,對其按照基本費率標準收取車輛通行費。
建立了大件運輸許可信用管理制度。明確提出了承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超限運輸許可的,在1年內不準申請超限運輸許可。
如你們所提出的推動大件運輸“一站式”辦證的建議,對於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成本,促進大件運輸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我們將繼續完善大件運輸相關政策措施,針對大件運輸專業性強特點,不斷優化許可工作流程,豐富大件運輸全過程服務內容,切實提高大件運輸許可效率,提升承運人資訊服務獲得感和公路運輸科學治理能力。
關於你們提出的在設計和建設橋梁、立交橋和收費站時充分結合大件運輸的實際情況的建議。我部認為,目前執行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符合中國國情,與我國車輛生産標準相適應,能夠滿足絕大多數車輛的行駛要求,為少量大件運輸而全面提高現有公路及跨路設施的建設標準,需要充分論證工程投入與運輸收益。下一步,我部將積極指導和協調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一步推廣在大件運輸車輛通行頻繁的區域採取提高橋梁承載能力、加寬加固現有道路和在收費站設置加寬車道等一系列先進做法和成功經驗,更好地為大件運輸企業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