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的探索和不斷完善,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高速公路標識體系。其中,與公路交通標誌相關的標準和規範,主要有: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2009)、行業標準《公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設置規範》(JTG D82-2009)以及國家標準《標誌用公共資訊圖形符號》(GB/T 10001.1-2001)等。
我國公路的交通標誌,主要分為警告標識、禁令標誌、指示標誌、指路標誌、旅遊區標誌、告示標誌、作業區標誌等類別,對於每類標誌的顏色、尺寸、字體、設置要求等,《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2009)及《公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設置規範》(JTG D82-2009)都作了具體規定。
此外,《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2009)對常用旅遊符號也給出了相應圖例(如圖1所示)。國家標準《標誌用公共資訊圖形符號》(GB/T 10001.1-2001)也提供了常用的圖形符號。



圖1 部分旅遊符號示例
按照有關規定,高速公路交通標誌以指路資訊傳遞等基本需求為主,在滿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再考慮設置其他標誌。因此,現有的標準規範中,已經對旅遊區標誌的設置條件進行了界定。由於高速公路具有車速快、交通量大等特點,受制于駕駛人的視認時間以及視認能力,對旅遊區標誌的設置有一定數量限制。
根據有關工作部署,目前,我部正在組織實施《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1~3-2009)和《公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設置規範》(JTG D82-2009)修訂。我部將結合你們的建議,從特色資源展示的角度,以及高速公路地域文化與生物多樣性宣傳展示的需求,系統深入調查研究,對相關標誌內容及設置原則進行進一步補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