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議第8120號關於改善高速公路建設營運狀況的建議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17-02251

公開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主題詞

第8120號;高速公路;營運狀況;建議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路橋管理與養護

公文類型

其他

  一、關於“將地方高速公路網納入交通部(車購費)PPP支援的項目庫”的建議
  按照目前的公路建設管理體制,地方高速公路應由地方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交通運輸需求等,統籌研究技術標準、建設時機、資金籌集等問題。鋻於國家資金支援能力等方面的諸多因素,目前,國家尚無法滿足所有公路的建設需求,請您予以理解。
  二、關於“儘快修訂《公路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建議
  為緩解公路建設主要依靠財政資金的體制束縛,1984年國務院出臺了“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收費公路政策,極大地加快了公路基礎設施的建設步伐。2004年發佈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這一重大決定以行政法規形式予以了確立,對我國公路交通實現跨越式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變化特別是財稅體制改革的新要求,現行《條例》已不能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難以反映公路基礎設施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規律,針對性、可操作性不斷減弱,政策瓶頸凸顯,需要對收費公路政策作出重大調整。因此,2014年我部啟動了《條例》的修訂工作,並已形成初步方案。您提出的三點修訂建議,在本次修訂中已有體現:
  第一,《條例》修訂基於“用路者付費、差別化負擔”的理念,採取“收稅”與“收費”並行的方式,兼顧和保障不同用路群體的權益,向公眾提供可自由選擇的差異化公路通行服務。今後,佔公路總里程97%左右的非收費公路是主體,實現全國範圍的免費通行通達,由一般公共預算保障其建設、養護、管理及改擴建等資金需求;佔公路總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收費公路是補充,採取直接徵收車輛通行費的方式,向公眾提供可自由選擇的高效率、高水準通行服務。收費公路根據投資者不同分為政府收費公路和特許經營公路。其中,政府收費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由省級人民政府實行統一舉債、統一收費、統一還款,其建設和管理由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成立的非營利事業法人組織實施;特許經營公路中的高速公路項目由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授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與確定的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由投資者依法成立的企業法人建設、經營和養護,經營期屆滿後,由政府收回納入政府收費公路統一管理。
  第二,建立政府收費高速公路“統借統還”制度。將“統借統還”的範圍限定為“政府收費公路中的高速公路”,以省級人民政府為單位,對政府收費高速公路實行“統一舉債、統一收費、統一還款”。通過這一模式,有效降低高速公路融資和運營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強政府償債能力,降低政府性債務風險。
  第三,調整收費期限,嚴格收費標準制定程式。一是對於政府收費高速公路不再規定具體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債務的原則,以該路網實際償債所需時間確定償債的收費期限;對於特許經營高速公路的經營期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經營的收費期限。二是政府收費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債務償清後,以及特許經營高速公路經營期屆滿後,其養護、管理資金可以由公共財政負擔,也可按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效率通行的原則繼續實行養護管理收費,以解決高速公路養護費用的問題,保證高速公路正常通行。三是對收費標準的確定和調整的程式作出了嚴格的限定。明確規定收費公路的收費標準,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聽證,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價格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後,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
  下一步,我部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條例》修訂方案進一步修改完善,爭取早日出臺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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