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公路是保障農民群眾生産生活的基本條件,是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先導性、基礎性設施。截至2016年底,全國農村公路通車總里程達到396萬公里,鄉鎮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別達到99.99%和99.94%,通硬化路率分別達到99.00%和96.69%,通客車率分別達到99.02%和95.37%,全國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97.5%,基本實現了“有路必養”,優、良、中等路率比例達到80.7%。農村公路的快速發展和路網狀況的快速改善,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了基礎保障,為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強有力的交通支撐。
2014年3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對農村公路發展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十多年來農村公路建設取得的成績,要求通過創新體制、完善政策,進一步把農村公路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逐步消除制約農村發展的交通瓶頸,為廣大農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去年9月,總書記再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四好農村路”是總結成功經驗提出的,要求我部繼續努力,認真落實,久久為功。
習近平總書記對農村公路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是我們做好農村公路工作的根本遵循。我部深入貫徹落實,積極爭取將多項農村公路政策寫入中央一號文件和國務院相關文件,出臺了部令《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印發了《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意見》(交公路發〔2015〕73號)、《“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辦法》(交公路發〔2017〕11號)等文件,每年組織召開電視電話會議或現場會予以部署。楊傳堂書記、李小鵬部長等部領導多次帶隊調研農村公路發展問題。在全國組織開展了“建設品質年”“管理養護年”“四好農村路”等專項活動,廣泛開展示範縣、示範鄉、示範路創建活動,通過以點帶面的方式,全面提升農村公路發展水準。
在取得顯著成就的同時,我們也注意到,在一些地方,確實存在您在建議中指出的前期建設存在缺陷、地方配套資金落實難、好路率偏低、超載超限現象依然存在等問題,亟待有關各方綜合施策,爭取儘快妥善解決。
一、關於增加農村公路養護和建設省以上投資比例的問題。按照國務院關於交通扶貧的有關精神,我部提高了“十三五”期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農村公路建設的標準。特別是對“保基本”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設,進行了差異化補助,平均補助標準比“十二五”提高了20%以上。“十三五”期全國補助資金總額比“十二五”期增長25.8%,並重點向西部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等經濟欠發達地區傾斜。同時,農村公路是地方事權,在國家加大投入的同時,地方政府也應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快建立完善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資金為輔的農村公路資金保障機制,確保農村公路發展需要。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17號),對農村公路資金籌措進行了部署。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和督促各地,認真抓好落實工作。
二、關於調整管護範圍,明確管養責任的問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因此,是否將農村公路收歸縣(市、區)交通部門直接養護管理或代行養護管理,應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在行業管理上,我部頒布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縣為主體、行業指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養護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縣級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和村民的作用。目前,我部正在會同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研究修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將重點解決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體制機制,切實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等問題。
三、關於加大資金投入、增加“一事一議”農村修路指標,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加快村組道路建設的問題。2008年,中央財政在部分省份開展了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2011年全面推開;截至2016年底,中央財政已累計投入“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1397.96億元,成為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一個重要平臺。此外,2013年—2016年,中央財政還累計投入資金98.35億元,支援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進一步推動農村公路等村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説明的是,一事一議是以農民民主議事為前提、以農民需求為導向的民主議事決策機制,在具體建設項目上,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上級部門沒有具體指標。各地可根據農民議成的項目,安排財政獎補資金。
四、關於加大執法力度,營造護路氛圍的問題。根據全國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我部會同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從2016年9月21日起,啟動了新一輪治理超限超載工作。其中,針對鄉村公路超限超載嚴重的問題,明確要求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加強重點貨運源頭監管,完善農村公路限寬限高保護設施,加強公路巡查,堅決查處違法超限超載行為。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針對性地健全完善農村公路超限超載治理長效機制,加大治超工作力度,繼續鞏固並不斷擴大治超工作成果,更好地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和公路基礎設施安全。
五、關於國家增加財政預算,建立省、市、縣農村公路專項管養基金的問題。我國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來源,主要是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以及地方財政資金。根據有關規定,中央撥付的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地方政府可按規定安排用於包括農村公路在內的交通基礎設施養護等支出;中央對地方均衡性轉移支付,地方政府也可統籌安排用於農村公路養護支出。按照國務院清理專項轉移支付的有關精神,不宜再新設專項基金。地方政府應當安排必要的財政預算,保證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需要,並隨農村公路里程和地方財力增長逐步增加。
六、關於將農村公路養護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的問題。我部贊同您的建議。從去年開始,我部組織“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工作,要求各地完善“以獎代補”制度,建立省級補助資金與績效考核、地方配套等掛鉤制度,發揮上級補助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今年,我部出臺《“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辦法》,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四好農村路”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目標考核體系,健全部、省、市、縣四級考評體系,推進督導考評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發展。截至目前,已有20多個省級政府將農村公路納入政府考核範圍。下一步,我們將結合相關制度修訂,加快推廣和完善,推進農村公路發展由行業行為向政府行為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