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雲南、青海省(市)交通運輸廳(委):
今年初部發現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資訊管理系統(部級平臺)中部分從業企業存在資訊虛假的情況後,組織相關省廳及有關單位進行了核查確認、調研和數據篩查等工作。經查,共發現17家從業企業在部級平臺錄入或變更的80項業績資訊虛假,涉及12個省、市(詳見附件)。現請你廳(委)依據有關規定,對部級平台中涉及你省(市、區)的虛假資訊及相關單位進行處理,做好整改工作。有關意見如下:
一、及時組織對所列虛假資訊進行清理、清退;對在部級平台中存在虛假資訊的企業,清空所有已建和在建業績資訊,重新進行錄入核備。
二、按照《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資訊管理辦法》(交公路發〔2009〕731號)等有關規定,根據《公路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交公路發〔2009〕733號)的“公路施工企業信用行為評定標準”第GLSG3-2條“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求企業填報向社會公佈的資訊,存在虛假的”扣3分/次(在企業總分中扣除),對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資訊管理系統中存在虛假資訊的從業企業進行2017年度省級信用評價扣分處理。
三、組織對部級平台中在本轄區錄入或變更的業績資訊進行隨機抽查,原則上抽查比例為5%-10%或不低於100條(具體可視項目總數而定),對新發現的虛假資訊及存在虛假資訊的從業企業一併進行處理。
四、研究建立“重點監管企業名錄”。針對存在虛假資訊的企業,一經發現,將其列入“名錄”進行重點監管,清空企業工程業績等信用資訊,重新進行核備;加大對其參與信用評價、招標投標、合同履約、工程管理等公路建設市場行為的監管力度。
各省廳和有關單位應以此為鑒,舉一反三,進一步梳理和完善信用體系有關制度,加強信用資訊核備臺賬管理,公開資訊核備程式和標準,明確責任機構或責任人,建立信用資訊隨機抽查機制,確保部級平臺信用資訊的準確性、完整性和權威性,打造公路建設市場資訊化、網路化、動態化監管體系,更好的服務於公路建設市場活動。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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