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4號)和《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定期檢驗和復查辦法》(廳質監字〔2007〕246號)規定,交通運輸部對近期申請公路工程監理資質許可和資質復查的企業進行了審查。現將准予資質許可和通過資質復查的企業名單予以公佈。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注:企業領取證書前請聯繫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電話010-85113181)。領取人請攜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明以及企業原資質證書原件。原資質為丙級申報升級的企業,請將原丙級證書交回發證機關或省級質監機構,領取證書時攜帶由原發證機關或省級質監機構出具的證書回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