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佈《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造價文件管理導則》(JTG 3810—2017),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標準,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造價文件管理導則》(JTG 3810—2017)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廣東省交通運輸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
請各有關單位注意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建議函告廣東省交通運輸工程造價管理站(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路83號廣東高速公路大廈11樓;郵編:510100),以便修訂時研用。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