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體健委員:
您領銜提出的關於完善頂層設計有效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的提案收悉。經商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現答覆如下:
我部將您領銜的提案作為今年重點辦理提案,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邀請您和張周平、花亞偉等三位委員,于2018年5月21日至23日,赴湖南省實地調研,共商對策,有力地推動了提案辦理落實工作。
一、治超工作基本情況
經國務院同意,我們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從2004年6月起開展了超限超載治理工作。2016年9月,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印發《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交公路發〔2016〕124號),部署各地堅持"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長效治理"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加強對公路貨車生産改裝和使用的全過程監管,推動治超工作深入長效開展。
(一)加強貨車生産和非法改裝監管。一是從2017年9月起,開展了車輛運輸車專項治理工作,累計淘汰不合規車輛運輸車2.5萬輛;從今年7月1日起,將全面杜絕不合規車輛運輸車上路行駛。二是推廣貨運車輛標準化、模組化、廂式化。修訂《汽車、挂車及汽車列車外廊尺寸、軸荷及品質限值》(GB1589-2016)。印發關於開展模組化中置軸汽車列車示範運作工作的通知,引導物流企業使用模組化中置軸汽車列車。發佈《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一部分:載貨汽車》(JT/T1178.1)、《汽車列車新性能要求及實驗方法》(GB/T 26778)、《貨運挂車系列型譜》(GB-T 6420)、《城市配送車輛選型技術條件》(GB/T 29912)等系列車輛標準。三是印發《關於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工信廳裝〔2017〕21號),組織各地于2017年度開展了非法改裝專項整治,有效遏制了貨車非法改裝行為。
(二)加強重點貨運源頭監管。我部印發關於加強道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道路運管機構通過派駐、巡查等方式,加強對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監管。指導各地建立監管資訊系統,引導貨運站場安裝使用稱重檢測設備和視頻監控設備,加強貨車裝載情況檢測,杜絕超限超載貨車出場(站)上路。2017年又印發通知,督促各地進一步強化貨運源頭監管,提請地方人民政府督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監督公路貨運源頭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三)加強路面執法檢查。一是組織開展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指導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依託公路超限檢測站開展聯合執法,嚴查各類超限超載行為。二是大力推廣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杜絕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駛入高速公路。三是大力推廣普通國省幹線公路超限檢測站電子抓拍系統,嚴肅查處衝卡等行為。四是鼓勵各地利用科技和資訊化手段,探索非現場執法,強化違法超限超載打擊力度。
(四)加強信用治超管理。會同相關部門簽署關於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印發關於界定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十種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截至目前,我部已向社會公佈了5批次嚴重違法超限超載失信當事人資訊,引發較大反響。
(五)加強公路執法服務。一是聯合開展規範治超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執法亂作為、不作為現象。二是開展公路執法服務大走訪活動。主動回應群眾需求,提供便民服務。三是出臺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的實施意見,推進路政與交警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四是優化大件運輸許可服務。跨省大件運輸並聯許可系統全國聯網,實現"一地辦證,全線通行"。督促各地全面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大件運輸企業運輸費用,促進實體經濟降本增效。
您提出的"關於加快標準化、集裝箱、箱櫃車運輸的推廣應用""依法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加強重點貨物源頭監管""推進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等相關意見,已納入上述治超常態化工作部署。下一步,我們將督促各地,深入推進落實,確保取得切實成效。
二、關於加強載貨類汽車生産環節控制管理的問題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近年來,河北、山西、安徽等省已經選擇部分企業試點安裝使用了貨車限載裝置,取得一定成效。但總的看,該類産品的技術成熟度、産品品質還有待進一步驗證,現有法律法規中還缺乏強制安裝和使用該類産品的規定。下一步,我們將密切跟蹤試點地區的實踐情況,持續關注相關技術和産品的發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相關技術標準研究,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制修訂,為推廣應用創造條件。
三、關於借鑒酒駕治理經驗,追究超限超載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的問題
我部贊同將嚴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納入刑法調整範疇,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綜合國內外實踐經驗,治理超限超載必須綜合採取經濟、技術、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國辦發〔2014〕55號),近年來,我部組織有關單位借鑒國內酒駕入刑和國外治超經驗,對嚴重違法超限超載入刑工作進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初步建議方案。下一步,我部將配合相關部門深入研究,完善相關制度設計,爭取早日出臺實施。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公路局,010-65292751。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