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收費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務水準,規範收費公路聯網電子不停車收費設施的建設和運營管理,根據《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我部組織制定了《收費公路聯網電子不停車收費技術要求》,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原《高速公路區域聯網不停車收費示範工程暫行技術要求》(交公路發〔2008〕275號)同時廢止。
該技術要求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請各有關單位在實踐中注意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函告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8號,郵遞區號100088),以便修訂時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公路 電子 收費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