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交通廳,北京市、重慶市交通委員會,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計劃單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局: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單位為加快公路建設速度,不斷壓縮項目的前期工作週期和施工工期,加大了建設成本,給工程品質留下隱患,有的還導致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為在公路建設中嚴格按合理工期組織建設,確保工程品質,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處理好速度與品質的關係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在公路建設中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對加快公路交通的發展,提高建設品質至關重要。
當前,從總體上看,公路交通仍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的需求,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與人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同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總量不足、品質不高的矛盾,社會需求不斷增長同交通建設能力的有限性的矛盾,仍是今後一個時期公路交通發展的主要矛盾。為此,保持一定的發展速度和建設規模是必須的。但在發展過程中,應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按客觀規律辦事,綜合考慮建設資金、技術、管理力量、設計、施工、監理能力以及實際交通需求迫切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確定合適的發展速度和合理的建設規模,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堅決避免脫離實際的高速度,絕不能搞不切實際的政績工程,絕不能搞經不起考驗的劣質工程。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樹立“百年大計,品質第一”的思想,正確處理發展速度與工程品質的關係,寧可速度慢一點,也要確保工程品質,保證公路建設持續健康發展。
二、保證合理建設工期,科學組織工程建設
公路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建設工期包括預可、工可、初步測設、施工圖測設以及必要的科研等前期工作時間和施工時間。合理工期是保證工程品質、降低建設成本的必要條件。合理工期應根據工程規模、建設難度、地形地質特點和氣候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對高速公路和特大橋梁建設的工期要求如下:
(一)對於平原微丘區的高速公路,前期工作週期應不少於24個月,施工工期一般應在36個月以上;
(二)對於一般的山嶺重丘區高速公路和技術複雜的特大橋梁,前期工作週期應不少於36個月,施工工期一般應在48個月以上;
(三)對於地形地質特別複雜的山嶺重丘區高速公路和技術特別複雜的特大橋梁,前期工作週期應不少於48個月,施工工期應在60個月以上;
(四)路基工程應避免在冰凍期及雨季施工;橋涵等混凝土工程應避免在冰凍期施工;路面工程應避免在雨季和低溫季節施工。
三、落實管理責任,嚴格責任追究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按照合理的設計週期和施工工期組織工程建設。施工工期一旦確定,項目法人要按照確定的工期,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合理分配工時,落實技術措施;施工單位要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合理調配施工機具、人員的工作,科學組織施工;設計單位要派駐設計代表,積極配合施工單位,幫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各級品質監督部門和監理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程品質。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工期,不得要求施工單位提前工期,趕工獻禮。對違反基本建設程式,擅自壓縮工期,盲目趕工的,部將予以通報批評。對因趕工導致品質和安全事故或造成財産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者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主題詞:工期 品質 通知
抄 送:部規劃司、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