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山區公路建設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導意見

文號:交公路發〔2005〕441號

文號

交公路發〔2005〕44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05-00307

公開日期

2005年09月23日

主題詞

水土保持;山區;管理;監理;恢復;技術;項...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政策性文件

行業分類

公路建設

公文類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區交通廳,北京、重慶市交通委員會,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局:
  近年來,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建設從業單位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公路建設中認真開展水土保持工作,採取切實措施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認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進一步加強山區公路建設中的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促進公路交通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提出如下意見,請在工作中貫徹執行。
  一、總體要求
  1.進一步提高對山區公路建設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山區公路建設土石方數量大、結構物多、開挖範圍廣,容易造成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大於平原區的公路建設。做好山區公路建設中的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既可使生態環境得到保護,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又可保護公路設施,有利於行車安全,促進公路交通的可持續發展。
  2.山區公路建設要全面落實“安全、環保、舒適、和諧”的建設理念,按照“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牢固樹立“不破壞就是最大的保護”的思想,堅持最大限度地保護、最小程度地影響、最強力度地恢復,實現公路建設與環境保護並重,公路項目與自然環境和諧。
  3.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公路建設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的宣傳工作,營造愛護環境、保護環境、改善環境的良好風氣,把保護環境變成全體公路建設者的自覺行動。要加強督導檢查,對生態保護、水土保持工作做得好的項目要予以表彰並推廣經驗,對破壞環境、造成水土流失的項目要通報批評,並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前期工作階段的要求
  4.山區公路建設項目,應當加強立項階段的環境保護工作,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環境敏感區可能産生的影響,提前開展相關調研分析,避免由於工作深度不足造成對環境的破壞。
  5.山區公路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要深入研究生態環境問題。路線主要控制點和大走廊帶選擇,應綜合考慮地形、地質、水文、生態等因素,處理好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濕地、飲用水源保護地、地質公園等環境敏感地區的關係,選擇好橋隧建設方案,避免産生對 環境的負面影響。同時,要充分論證技術標準,合理確定不同路段的設計速度、路基寬度。
  6.山區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應把保護沿線自然環境、維護生態平衡、防止水土的流失作為重要因素,在各專業設計中予以考慮和體現。
  在路線方案選擇時,應對公路沿線周圍環境敏感區域進行深入調查,要多方案比選,充分研究不同路線方案給沿線環境帶來的影響,認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的各項要求,合理確定路線方案。
  深化工程設計方案。填高大於20米,挖深大於30米的,原則上採用橋隧方案,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在互通式立交規模型式、服務區規模、橋梁方案等方面,也要重視環境因素。
  重視路基防護及排水設計。在保證邊坡自然穩定的前提下,盡可能採用植物防護或工程與植物防護相結合的設計方案。邊溝等排水設施尺寸、位置、防護應合理設計滿足排水功能要求,盡可能採用小、暗、綠的型式。
  取(棄)土場應儘量減少設置數量,並進行專項設計。取(棄)土場應考慮儘量減小對坡面植物、河水流向的影響,有條件的地方,應及時綠化和設置必要的防護設施,恢復植被或覆土造地,防止水土流失。取(棄)土場盡可能布設在公路視線以外。
  對服務區等公路沿線設施,應綜合考慮其功能和規模及所處的環境特點,進行科學合理的設計。在地點選擇上,盡可能利用廢棄地或低産田,或利用取(棄)土場設置,減少土地佔用,保護生態環境。
  7.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山區公路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編制水土保持方案。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編制要遵守《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其審查審批程式按照我部《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水利部與我部聯合發佈的《公路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作規定》(水保〔2001〕12號)執行。
  國家批准立項的公路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組織預審,各相關部門參加;地方立項的公路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預審,同級環保、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建設單位根據預審意見,完善相關文件,分別報環保、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8.依靠科技進步,積極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減少高填深挖,少佔用林地或耕地,減少對植被的破壞。
  三、工程實施階段的要求
  9.工程招標時,應將施工過程中對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的具體要求列入招標文件的合同條款和技術規範中。合同段劃分要考慮合理調配土石方,減少取(棄)土方數量和臨時佔地數量。
  10.施工過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宜採取分區、分期的防治模式。一般可分為四個區,即主體工程防治區、取土場防治區、棄土場防治區和臨時工程防治區,並分兩期進行防治,工程建設前期採取綜合措施,因地制宜、快速有效地遏制水土流失;工程建設後期以生物措施為主,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
  11.項目法人要加強對施工過程中的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建設項目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制度,組織參建單位和參建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落實管理責任。
  12.加強山區公路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監理單位要將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的相關內容納入施工監理工作之中。根據監理工作要求,制訂項目環境監理實施方案,加強對施工過程中生態保護與水土保持工作的動態監控。
  13.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合同要求,做好施工過程中的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中要盡可能減少對原地面的擾動,減少對地面草木的破壞,需要爆破作業的,應按規定進行控爆設計。雨季填築路基應隨挖、隨運、隨填、隨壓,臨時用地在工程完成後要及時恢復原狀,要完善施工中的臨時排水系統,加強施工便道的管理。取(棄)土場必須先擋後棄,嚴禁在指定的取(棄)土場以外的地方亂挖亂棄。
  14.項目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環境保護專項驗收。交通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時,邀請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對水土保持的相關設施一併進行驗收。
  四、運營養護階段的要求
  15.公路管養單位應增強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意識,根據《公路法》的規定做好公路用地範圍內的水土保持工作。對公路用地範圍內生態環境脆弱、地質災害易發路段,應採取生物、工程等綜合措施,做好防護工作。同時,要做好公路用地範圍內邊坡、荒地的植被防護和沙土流失的治理工作。
  16.管養單位對公路沿線已有的防護設施應進行經常性維護。重點做好邊坡擋墻、護坡的巡查工作,對出現破壞、滑移等情況的,應及時修復,保證邊坡穩定。對原有防護措施不完備的,應逐步採取放緩邊坡、護坡或邊坡加固等措施。
  17.管養單位應定期對公路沿線排水溝、截水溝、攔水帶、盲溝等排水設施進行疏通和維護,確保排水通暢。
  18.土路肩應採用植草綠化,並加強經常性修剪,保證排水暢通,美化路容路貌。
  19.在路面養護施工中,應大力推廣路面再生、快速修補等環保工藝,減少工程廢料。
  20.加強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預防工作,對地質災害易發路段,管養單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對發現的災害隱患,要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降低災害損失。
  做好山區公路建設中的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利在當代,功在長遠。各級交通主管部門一定要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檢查,落實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山區公路建設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促進公路交通事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加強 環保 水土保持 通知


 

  抄送:國家環保總局,水利部。


 交通部辦公廳                                                       2005年9月2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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