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和《農村公路養護技術規範》實施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公路函〔2019〕487號

文號

交辦公路函〔2019〕487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19-01808

公開日期

2019年04月11日

主題詞

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公路養...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標準

行業分類

路橋管理與養護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近期,部發佈了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2111—2019,以下簡稱《標準》)和《農村公路養護技術規範》(JTG/T 5190—2019,以下簡稱《規範》),將分別於2019年6月1日、7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做好《標準》和《規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標準》和《規範》貫徹實施工作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四好農村路”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先後三次對“四好農村路”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農村公路建設要因地制宜、以人為本,與優化村鎮佈局、農村經濟發展和廣大農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適應”。要深刻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地實施標準規範,切實加強安全管理,規範農村公路建設,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二、準確把握技術指標及適用範圍
  各地在實施過程中,應堅持因地制宜、適當超前、注重安全、經濟環保的原則,合理選擇技術標準和指標。《標準》在《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基礎上補充了四級公路(I類)和四級公路(II類)的小交通量技術指標,適用於低交通量、交通組成中無大型和重載型車輛、且受地形地質條件或經濟條件限制的農村公路路段。其中,年平均日設計交通量在1000輛小客車及以下的路段,可採用四級公路(I類),年平均日設計交通量在400輛小客車及以下的路段,可採用四級公路(II類)。具備條件的農村公路宜優先選用較高技術指標。
  《規範》是對《公路養護技術規範》(JTG H10─2009)的補充完善,適用於採用群眾性養護的農村公路。採用專業化養護的,尚應同時符合其他相關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切實加強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安全管理
  《標準》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根據四級公路(I類、II類)的實際需求,增加了設計洪水頻率、路基排水、平交口視距等技術要求,細化了安全設施設置要求,切實加強了小交通量農村公路的安全保障。各地應充分考慮當地條件和工程實際,堅持安全至上,特別對於採用低指標的路段、急彎、連續彎道,以及村鎮、學校等路段,要按《標準》要求合理設置交通安全設施,切實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對於選用《標準》建設的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在運營過程中應限制大型車輛、重載車輛通行。對於有大型車輛、消防車等特殊車輛通行需求的路段,應對該路段的相關技術指標進行驗算,對相應技術和管理措施進行論證,維護公路設施良好技術狀況,確保交通運營安全。
  四、加強“群專結合”養護工作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單位要加強巡查檢測,科學決策,合理確定養護方案,推行“群專結合”的養護方式。農村公路日常巡查及日常保養工作宜以群眾性養護為主。小修宜以專業化養護為主,養護工程以及橋梁、隧道和交通安全設施的小修應實行專業化養護。對於參加群眾性養護的人員,要加強培訓,提高能力,強化監管。
  五、精心組織宣傳培訓和貫徹實施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要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學用結合的原則,切實做好宣貫培訓和實施工作。要採取集中培訓和自學研討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學習培訓,確保廣大農村公路建設者和管理者正確理解、準確把握《標準》和《規範》,切實提升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能力和水準,為順利完成脫貧攻堅任務提供堅實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部委託《標準》和《規範》的主編單位北京交科公路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公高科養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部管理幹部學院為支援單位,具體負責《標準》和《規範》的釋義和宣貫等工作,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予以支援配合。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9年4月4日

  (聯繫人:部公路局 劉碩,電話:010-6529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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