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調整《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制辦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JTG 3830-2018)中“稅金”有關規定的公告

文號:交通運輸部公告2019年第26號

文號

交通運輸部公告2019年第2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19-01860

公開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主題詞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概算;預算...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標準

行業分類

公路建設

公文類型

部公告通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推進增值稅實質性減稅決策部署,財政部、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決定將建築業增值稅稅率由10%調整為9%。
  為抓好公路行業的貫徹落實,現將《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制辦法》(JTG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JTG3830—2018)中3.1.10的“稅金=(直接費+設備購置費+措施費+企業管理費+規費+利潤)×10%”調整為:“稅金=(直接費+設備購置費+措施費+企業管理費+規費+利潤)×建築業增值稅稅率。3.6.1關於“稅金”計算式相應調整。
  今後涉及建築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的,均按國家最新規定及時調整,不再另行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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