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佈《公路瀝青路面再生技術規範》(JTG/T 5521-2019),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推薦性標準,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瀝青路面再生技術規範》(JTG F41—2008)同時廢止。
《公路瀝青路面再生技術規範》(JTG/T 5521-2019)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
請各有關單位注意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建議函告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8號,郵遞區號:100088)。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