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設交通強國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動公路交通高品質發展,切實發揮技術標準的引領支撐作用,根據公路工程建設發展實際需求,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定額)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公路交通高品質發展。
(二)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推動構建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現代化公路交通。
(三)注重解決公路工程的共性和短板問題,注重提高公路工程技術水準,滿足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養護、運營的發展需求。
(四)注重創新驅動轉變,積極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等科技創新成果。
(五)符合《公路工程標準體系》(JTG 1001─2017)的定位與原則。
(六)嚴格執行國家及我部財政預算及項目管理規定,嚴格經費管理,最大限度地節約使用經費。
二、徵集範圍
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養護和運營全過程所需的設施技術、管理與服務標準,以及有關安全、環保和經濟等方面的標準,但不包括公路工程産品的行業標準。主要包括:
(一)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及推動交通運輸部重點工作需要的公路工程技術支撐和基礎性、通用性行業標準(定額)。
(二)公路行業亟需的安全、耐久、綠色、經濟等方面的標準。
(三)引導規範特大橋梁、特長隧道、特殊結構及特殊地區的公路建設、養護、運營的技術標準。
(四)引領行業提升安全、效率和可持續發展的智慧(智慧)公路方面的相關標準。
(五)推動設計標準化,提高公路工程設計品質和效率的通用圖集等。
三、有關要求
(一)申報2021年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定額)的項目應符合《公路工程標準體系》的需要,與現行及在編的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定額)項目(附件1)不重復、不衝突。
(二)申報單位應立足我國公路工程技術發展實際,認真提出項目申報建議,申報單位對所申報的標準(定額)項目應有明確及可預見的目標和科學合理的技術路線,並有充分的技術儲備和人員團隊支撐。
(三)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定額)項目的主編單位和主編人員,應滿足《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導則》(JTG A02─2013)規定的資格條件。原則上,同一主編人員不得申報超過2項以上標準項目。
(四)申報單位應按要求填寫《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行業標準立項申請報告》(附件2)。立項申請報告的收集、整理工作委託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公路分會辦理。請各單位於2020年4月15日前,將立項申請報告紙質版(一式兩份)郵寄至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公路分會,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shc@rioh.cn。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劉碩,010-65292276,15821580576;朱作雲,010-62079839、62079983,13522734085。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8號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608室;郵編:100088。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