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國家公路網命名編號調整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18〕27號,以下簡稱《通知》),各地應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國家公路網命名編號調整並開始實施效果評估工作。為確保總結評估工作有序開展、取得實效,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方式
(一)各地自評。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本次調整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對實施命名編號調整的路線進行效果評估,編制國家公路網命名編號調整工作總結及評估報告。
(二)社會公眾評估。為全面、客觀、準確了解社會公眾對國家公路網命名編號調整工作實施效果的評價,部委託技術支援單位和公路交通出行、導航服務企業聯合對國家公路網命名編號調整工作開展社會公眾評估,具體工作由部公路院&&,聯合高德軟體有限公司和北京四維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二、評估主要內容
(一)各地自評。從標識體系、路網管理、出行環境、工作機制等方面,對調整後的交通標誌基本狀況、適應性、安全水準等進行評估,總結工作經驗和成效(參考大綱見附件1)。
(二)社會公眾評估。通過調查問卷,評估社會滿意度、駕駛員行駛體驗等內容,從道路使用者的角度得出評估結論。
三、工作開展
(一)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實際,充分總結調整工作中的經驗和亮點,突出主要措施和成效,認真開展自評工作。
(二)部技術支援單位已經設立“國家公路網命名編號調整公眾號”(以下簡稱公眾號,二維碼見附件2),與高德地圖等導航軟體共同向全社會開展問卷調查。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通過官微、官網等宣傳渠道推送調查問卷(問卷和駕駛員反饋資訊填報連結見公眾號)。
(三)為及時、準確地更新導航數據資訊,提高問卷調查的準確性,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通知》要求,動態上報國家公路網命名編號調整工作指路標誌體系完成情況(調整情況表見附件3),推動和導航企業間的數據更新工作、提供有關命名編號調整的資訊等,導航企業應據此及時更新導航數據資訊,使公路出行導航資訊與指路標誌體系調整協調一致、有效銜接。
四、時間要求
(一)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應及時更新並報送國家公路網各路線命名編號調整進度情況,直至調整完成。
(二)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應在2019年7月20日前提交本省(區、市)的國家公路網命名編號調整工作總結及評估報告。
(三)推送問卷調查和採集駕駛員反饋資訊工作持續至2019年8月31日。
五、聯繫方式
部公路院 鄭昊(負責調整進度上報、工作總結及評估報告上報),電話:15011477736,郵箱:hao.zheng@rioh.cn;部公路院 王睿(負責社會公眾評估、聯繫導航企業及公眾號維護),電話:15801434969,郵箱:rui.wang@rioh.cn;部公路局 蔡小秋,電話:010-65292747。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