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東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和減少公路限速標誌,設立提高道路管理水準和運作效率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限速管理涉及法律、社會、技術等方面,需要兼顧安全與效率,綜合考慮法律法規、技術指標、車輛組成和性能、道路分類和功能等諸多因素,是一個綜合性管理問題。根據職責,我部高度重視公路限速標誌設置工作,本著安全高效的原則,從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基礎研究、建設養護等方面加強行業管理和指導,近年來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強公路限速標誌設置技術體系建設。自2003年起我部就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基礎研究工作。同時,積極推動各地根據路況及實際需求,在公路限速標誌設置上進行探索與實踐。在上述工作基礎上,組織制修訂了《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有關限制速度條款、《公路項目安全性評價規範》(JTG B05—2015)和《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第五部分:限制速度》(GB5768.5),逐步完善形成了我國公路限速標誌設置的技術標準體系,有效提升了我國公路限速標誌設置水準。二是完善公路限速標誌設置技術要求。在我部組織編寫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第2部分:標誌》(GB5768.2)、《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第3部分:標線》(GB5768.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第5部分:限制速度》(GB5768.5)等國家標準和《公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設置規範》(JTG D82—2009)等交通運輸行業規範中,充分考慮了我國公路建設水準和車輛性能對限速的影響,通過規定運作速度、設計速度等指標,以確定安全、適合的公路限速值及標誌設置位置等關鍵因素。同時要求設置限速標誌應考慮過渡銜接,對於“警示標誌”和“懲罰性標誌”設立的條件也進行了規定。三是規範公路限速標誌設立、調整的流程。2018年2月開始實施的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第五部分:限制速度》(GB5768.5)對限速標誌的設立、調整提出了明確要求,調整限速標誌工作包括現場勘查、數據收集與調研、交通工程論證等內容,調整完成後經主管部門審批後正式實施。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公路建設、運營管理過程中,依據該標準的相關規定,按程式完成限速標誌的設立和調整工作。四是加強公路基礎設施養護管理。我部已經建立健全養護管理監管體系,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公路養護技術規範》(JTG H10—2009)、《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15)等,對於公路路面、橋涵、隧道、標誌標線等基礎設施養護作出了明確要求,以保持公路設施持續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為公路使用者提供安全、舒適的行車環境。“十三五”期,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組織開展了現有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進一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準。
正如您所言,因技術和管理的不足,當前我國限速管理尤其是限速標誌設置確實存在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您提出的完善立法,進一步規範道路限速標誌設立、調整的流程,提高交通規劃的全局性和科學性,及時更新相關標準,加強公路路面設施及維護,合理考核交通安全等建議均有較強的針對性,符合當前技術和管理改進的方向,也與我部擬開展的有關工作相契合。下一步,我部將充分吸收您的意見建議,加強研究,進一步厘清我部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結合有關法律法規修訂工作適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結合實踐經驗總結,廣泛徵求社會和行業意見,及時更新完善公路限速相關標準規範,進一步明確公路限速標誌的設置條件、設置範圍和限速標誌設立、調整流程;繼續加強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嚴格落實養護管理主體責任,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不斷提升公路養護技術水準和管理水準;加強對各地公路限速標誌設置工作的監督指導,依法依規科學設置。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公路局,010-65292746。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