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8241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公路建字〔2019〕153號

文號

交公路建字〔2019〕15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19-03494

公開日期

2019年06月27日

主題詞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建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路橋管理與養護

公文類型

其他

趙治海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改變高速公路限速標識的建議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

  高速公路限速標識對於保障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提升公眾出行體驗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部先後制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第2部分:標誌》(GB5768.2)、《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第3部分:標線》(GB5768.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第5部分:限制速度》(GB5768.5)等國家標準和《公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設置規範》(JTG D82—2009)等公路工程行業標準規範,指導各地科學、合理的設置限速標識。

  根據上述標準規範,固定式限速標誌是目前我國高速公路上主要的限速資訊告知形式,除固定式限速標誌外,可變情報板以及路面限速標識也是限速標識的重要補充形式。其中,固定式限速標誌的設置應考慮車輛之間互相遮擋問題,根據情況採用門架設置或者行車道兩側設置。對於3條及以上多車道高速公路,綜合考慮車型組成以及車型間速度差等因素,兼顧通行安全和效率,在難以實現客貨分行的情況下,各省也多采用分車道限速。

  正如您建議中提到的,通過“採用上方或右側標誌與地面標識雙指示”方式來發佈限速資訊的方法,能夠清晰地告知駕駛員限速資訊,是一種很好的告知方式,現行的國家及行業標準均有相關內容規定,並已在大量高速公路上得到應用。同時,相關規範也對標誌設置位置、形式以及地面標識使用的材料等提出了具體要求,需要綜合考慮行車安全性和舒適性,結合路況、交通流量及氣候環境等因素評價論證後確定。下一步,我部將根據使用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標準規範,提升使用效果。

  對於規範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行為的建議,我部完全贊同。下一步,我部將根據職責,進一步加強包括標誌標線知識在內的駕駛員技能培訓工作,同時配合公安部門通過嚴格執法等方式引導和規範駕駛人安全駕駛。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公路局,電話:010-65292746。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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