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公路養護工程品質檢驗評定標準第一冊 土建工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公路函〔2020〕1525號

文號

交辦公路函〔2020〕1525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20-02370

公開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主題詞

公路養護工程;品質檢驗;土建工程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政策性文件

行業分類

公路建設;路橋管理與養護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交通運輸部2020年第71號公告發佈的《公路養護工程品質檢驗評定標準 第一冊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以下簡稱《標準》),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做好《標準》的貫徹實施工作,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標準》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

開展公路養護工程品質檢驗評定是保證公路養護工程品質的重要舉措,是提升公路養護管理與技術水準的客觀要求。《標準》在充分總結吸納國內外先進技術及成熟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公路養護工程品質檢驗評定技術體系,對各類養護工程品質檢驗評定提出了體系化方法,是指導公路養護工程品質檢驗評定的行業強制性標準,對統一公路養護工程品質檢驗和評定標準、規範和指導公路養護生産、保障公路養護工程品質、推動公路養護管理高品質發展具有積極作用。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標準》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組織有關單位依據《標準》相關規定,科學規範做好公路養護工程品質檢驗評定工作。

二、努力提升公路養護工程品質

(一)準確把握《標準》適用範圍和技術指標。《標準》適用於《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規定的除應急養護以外的各等級公路養護工程,按養護單元、養護工程逐級進行檢驗評定。《標準》是公路養護工程品質的最低限值標準,養護決策和養護設計階段應注意預判養護工程品質能否達到《標準》要求,並據此優化養護工程設計方案和施工工藝。

(二)保證養護工程設計品質。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開展路況調查與病害分析工作,嚴格要求設計單位遵循設計流程編制設計文件,加強設計審查工作,強化總體性、系統性思維,注意避免影響養護工程未涉及部位或設施的壽命與性能,保證養護工程設計品質。

(三)強化養護施工品質管理。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監督施工單位加強施工品質管理,按照《標準》規定的內容、頻率和方法開展工程品質檢驗評定,督促項目管理單位在施工單位檢驗評定基礎上,再按照一定比例開展獨立的監督抽檢,重點加強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施工品質控制和檢驗。

(四)規範養護工程交竣工驗收。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本轄區實際,建立完善公路養護工程驗收工作制度和機制。公路養護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後應及時組織驗收,項目管理單位應組織有能力的檢測機構進行養護工程品質檢測,檢測評定結果應滿足《標準》要求。

三、積極推廣應用公路養護新技術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鼓勵公路養護工程積極採用經實踐驗證可行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推廣應用預防養護、快速養護、材料迴圈利用、隱蔽工程無損檢測等技術,《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養護技術,應科學制定相應的工程品質檢驗評定標準。持續開展已實施完成的養護工程跟蹤觀測,建立長期性能數據庫,評估養護工程實施效果,總結公路使用性能衰變規律及各種養護措施的適用條件,提高公路養護的科學性、有效性、精準性。同時,鼓勵開展公路養護工程品質線上監測,加快大數據、雲平臺等現代資訊技術的整合及應用,逐步實現公路養護工程品質管控資訊化、智慧化。

四、認真做好培訓實施工作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切實做好《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按照學用結合的原則,採用自學和專家集中培訓等方式開展培訓。2020年底前,各地原則上要組織本轄區的集中培訓。通過學習、培訓和交流,使廣大公路養護工作者全面理解、準確把握《標準》,為《標準》的順利實施提供人才和技術保障。同時,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公路管養特點及實際需求,細化編制地方標準或技術指南,組織開展工程示範,全面推進《標準》落地實施。部委託《標準》主編單位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作為技術支援單位,具體負責《標準》的宣貫和培訓工作。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部公路局李健,010-65292746;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孫家鳳、馬慶,010-62366980、62079162。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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