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公路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專項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公路明電〔2021〕127號

文號

交公路明電〔2021〕127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21-00055

公開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主題詞

交通標誌標線;優化;專項工作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政策性文件

行業分類

路橋管理與養護;公路建設

公文類型

部明電或部辦公廳明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公路交通標誌標線是傳遞規範化資訊、服務疏導交通的重要設施,對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改善車流行駛條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真執行標準規範,按照部統一部署,結合公路新改建工程、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及國家公路網命名編號調整等工作,持續完善公路交通標誌標線,提高了出行安全和服務水準。但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公路交通標誌標線不夠統一、連續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隨著

公路路網密度加大,路段功能變化,綜合交通運輸發展以及城鎮化建設加快,對複雜路網下多路徑指引、間接指引以及與其他運輸方式銜接指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為適應新需求,建設人民滿意交通,服務公眾安全便捷出行,交通運輸部決定開展公路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專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點聚焦高速公路、新舊公路並行交匯以及交通組織複雜路段等,深入評估交通標誌標線與關聯路網協同適應狀況,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優化資訊指引,更好地服務公眾出行,不斷提高公路網整體運作效能,持續提升公路交通安全和服務水準。

二、工作原則

(一)需求導向,動態完善。建立公路交通標誌標線適應性評估工作機制,對運營期路網結構、交通運作狀況發生較大變化的,應進行動態評估,根據評估結論,採取優化調整措施,調整後做好觀測監測,確保符合實際使用需求。

(二)統一規範,資訊連續。堅持全國一盤棋,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中交通標誌標線有關資訊內容、顏色、形狀、字符、圖形、尺寸等強制性要求,連續傳遞規範化資訊。

(三)落實責任,完善制度。強化長效機制建設,督促落實交通標誌標線建設和管理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交通標誌標線變更申請、審查、調整程式。

三、優化提升重點範圍

對在用和在建公路交通標誌標線開展排查評估和優化提升,重點為以下路段:

(一)高速公路樞紐互通立交及上游影響路段,特別是高速公路共線段起(終)點樞紐互通立交、建設時序間隔較長的高速公路間樞紐互通立交、帶有收費站功能的樞紐互通立交。

(二)高速公路出入口路段,包括一般互通立交出入口,服務區和停車區出入口,隧道與互通、服務區、停車區出入口間距較小的路段。

(三)車道數增減變化路段及過渡段。

(四)其他路段,包括繞城高速、穿城普通公路、多運輸方式銜接路段等,路網完善引發交通流量、流向變化較大路段,路網複雜等路段。

四、工作任務和要求

(一)在用公路。

1.排查梳理,科學評估。按照《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公路路線標識規則和國道編號》(GB/T 917)、《公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設置規範》(JTG D82)等現行標準規範對重點路段進行排查評估,從路網和交通運作狀況、駕駛人需求、交通事故和違章情況、環境條件等方面對現狀交通標誌標線開展綜合評估,建立需求清單和措施清單(以下稱兩個清單)。

2.重點路段優化提升。針對發現的新需求和存在的問題,結合重點路段在路網中的位置、交通流特性和服務對象,制定優化方案並予以實施。加強精細化設計,準確選取關鍵設計節點,設計文件應明確交通標誌標線設置位置、顏色、形狀、尺寸和材料、施工工藝等技術要求,複雜路段必要時進行多方案比選,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諮詢。重點路段新增或變更標誌標線可能對通行産生影響的,應加強事前影響分析、做好事後跟蹤觀測。

3.加強標誌標線設置動態調整管理。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交通標誌標線設置管理,建立完善變更調整程式。對於非公路部門設置且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標誌,由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徵求相關單位意見,確需保留的,應完善審批和登記手續;設計及設置不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規範的,應採取調整、改造、更換等措施;已停用或廢止的,由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實施拆除或清理。

(二)在建公路。

1.提升標誌標線設計針對性。在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基礎上,綜合考慮路網銜接、沿線設施及環境條件等因素,結合車道設置、交通流特點對標誌標線進行統籌設計,注重連續、協調,並充分考慮駕駛人員需求。在符合有關強制性規定且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條件下,積極審慎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産品,並做好使用效果跟蹤觀測。

2.嚴格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結合安全性評價情況,加強標誌標線設計文件審核,重點核查強制性標準符合性、與其他專業設計協調性、路網運作及相鄰路段協同性等。鼓勵標誌標線施工前現場確認設計、完工後實地檢驗行車效果,必要時優化完善設置方案。建設期間因路網改變需調整標誌標線設計方案的,應完善變更程式。交通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嚴格驗收程式。

五、工作安排

(一)準備階段(2021年6月底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併發布實施方案,明確技術路線、實施重點和具體要求,分解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機制。

(二)排查評估階段(2021年7月至8月15日)。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建設單位及公路管理機構等,開展在用公路交通標誌標線排查評估和在建公路交通標誌標線設計評估,建立“兩個清單”。

(三)優化提升階段(2021年11月15日前)。對照“兩個清單”,制定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方案,並按要求做好實施工作。

(四)總結階段(2021年11月底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全面總結本轄區工作實施情況,提煉經驗、完善制度,研究建立長效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分解落實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精心組織有關單位按計劃、有組織地推進實施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公路建設和經營管理單位要完善工作機制和制度措施,抓好工作落實。

(二)強化技術指導。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作為此次專項工作的技術支援單位,為實施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各省(區、市)也要依託相關技術單位,加強技術指導。技術支援單位要深入現場,積極配合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和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技術問題。

(三)加強協作聯動。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同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滿足交通管理需要的前提下,做好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視頻取證設備及相關標誌標線優化調整工作,特別是要及時清理調整已停用、廢止的視頻取證設備及相關標誌標線。

(四)緊密聯繫群眾。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入社會監督機制,主動對接公路交通出行、導航服務企業,充分了解群眾意見,通過組織問卷調查、開展體驗式服務、加強互動交流等方式,了解社會關切。

(五)強化督促落實。建立工作動態和資訊跟蹤報送制度,確定工作聯絡員。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於8月25日前向部報送排查評估工作進展(附件1和附件2)、于11月底前報送工作總結報告(附件3)。部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技術單位進行動態跟蹤和技術指導,確保專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六)建立長效機制。在短期優化提升的基礎上,各地要總

結經驗,建立完善交通標誌標線動態評估調整長效機制。部將在各地工作基礎上,推進相關標準規範修訂完善,實現公路交通標誌標線技術水準的持續提升。

聯繫人:部公路局 楊曼娟,電話:010-65292747、65292222(傳真),電子郵箱:lijian@mot.gov.cn;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鄭昊,電話:15011477736;周建,電話:13811649489。

附件:1.公路交通標誌標線排查評估需求清單

2.公路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措施清單

3.公路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實施工作總結(模板)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附件下載:

  1. 附件1 公路交通標誌標線排查評估需求清單.doc

  2. 附件2 公路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措施清單.doc

  3. 附件3 公路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實施工作總結(模板).doc
  1. 附件1 公路交通標誌標線排查評估需求清單.doc
  2. 附件2 公路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措施清單.doc
  3. 附件3 公路交通標誌標線優化提升實施工作總結(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