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9622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公路建字〔2021〕57號

文號

交公路建字〔2021〕57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7/2022-00022

公開日期

2021年06月19日

主題詞

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公路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收費公路

公文類型

其他

李永萊等32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強化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助力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的建議》收悉。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我部高度重視高速公路服務區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工作。部領導多次專題研究部署,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充換電設施建設作為交通運輸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作為實現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舉措,全力推進。2014年,印發《關於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服務品質的意見》,部署各地“服務區應結合新能源汽車用戶規模和發展需求,增設加氣、充電設施”。2016年、2018年、2020年在公路服務區工作要點中,均再次要求“配合有關部門,研究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加氣等設施規劃和建設,積極為電動汽車、天然氣汽車提供有關服務”。2021年,將綠色出行“續航工程”列為交通運輸更加貼近民生實事之一,推動各地在主要城市群、都市圈等重點區域高速公路服務區、客運樞紐等交通運輸服務場站建設充電樁、充電站,為人民群眾較長距離綠色出行提供便利。

幾年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管理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我部統一安排,積極配合當地發展改革、能源等部門和電網公司,加快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充換電設施建設。據初步統計,截至目前,已有約1500對高速公路服務區實現充換電設施覆蓋(約佔高速公路服務區總數的45%左右),累計建成充電樁約12600個,換電站約40座,為公眾駕駛電動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提供了有力支撐。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地方政府承擔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會同相關部門強化對各地指導與監督,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目前,我部正在按照職責分工,組織編制《公路服務設施設計規範》和《公路服務設施運營服務規範》,同時積極配合國家能源局編制關於進一步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研究制定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分階段覆蓋目標要求。

下一步,我部將認真吸納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議,繼續指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管理單位,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快推進服務區充換電設施建設,不斷優化提升運作服務水準,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美好出行需求。

感謝對交通運輸工作的理解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公路局,010-65292772。

交通運輸部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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