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艷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完善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樁建設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能源局,現答覆如下:
我部贊同您提出的完善高速公路充電設施建設,破解“充電難”問題的建議,並結合全國公路建設和發展工作,不斷優化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督促指導各地積極有序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提升公路交通服務水準。
2014年,我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服務品質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地“結合新能源汽車用戶規模和發展需求,增設加氣、充電設施”,並將充電站設置和運作情況列入全國高速公路服務區服務品質等級評定的重點內容,引導各地因地制宜,適度超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滿足電動汽車出行服務需求。
2015年以來,我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爭取各方面支援,加快推動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2021年,又將綠色出行“續航工程”列為交通運輸更貼近民生實事之一,繼續大力推動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經過多年的努力,目前全國已有3102個高速公路服務區建成充電樁13374個,約佔高速公路服務區總數的46%、小客車停車位總數的3%。
但正如您所述,隨著近年來電動汽車的快速增長,消費者對新能源車的“里程焦慮”已開始轉向“補能焦慮”,高速公路充電基礎設施設置總量不夠、覆蓋面相對不足等問題還較為突出。特別是重大節假日期間,在部分車流量較大的服務區,電動汽車排隊充電的現象時有發生,電動汽車用戶難以放心駕車出行。
為更好地滿足公眾高品質、多樣化出行需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今年1月,我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部署各地多向發力、加快推動。
結合國務院關於紮實穩住經濟所有政策措施部署要求,我部會同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等單位深入調研,制定了《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及配套的技術指南,擬以高速公路和具備條件的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服務區為重點,按照“樁站先行、以供促需,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廣泛覆蓋、適度超前,通用開放、智慧高效”的原則,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到2022年底前,全國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區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能夠提供基本充電服務,每個服務區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原則上不低於小型客車停車位的10%;到2023年底前,具備條件的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服務區(站)能夠提供基本充電服務;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服務區(站)充電基礎設施進一步加密優化,農村公路沿線有效覆蓋,努力形成“固定設施為主體,移動設施為補充,重要節點全覆蓋,運作維護服務好,群眾出行有保障”的充電基礎設施網路,有效滿足電動汽車充電需求,服務公眾便捷出行,助力電動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您的有關建議在相關方案中已充分體現。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國家能源局和有關單位,加快推動相關文件印發實施,並指導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有序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同時不斷優化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佈局,引導電動汽車與燃油汽車分區有序停放;加強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設置以及實時使用情況等資訊的採集與發佈,為公眾提供實時資訊查詢服務;做好充電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及管理,保障充電基礎設施技術完好、安全可用;適當引進移動充電基礎設施,切實做好重大節假日高速公路充電服務保障,更好服務公眾便捷出行。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