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佈《公路工程行業標準編寫導則》(JTG1003—2023),作為公路工程強制性行業標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公路工程標準編寫導則》(JTG A04—2013)同時廢止。
《公路工程行業標準編寫導則》(JTG1003—2023)由交通運輸部公路局與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公路分會共同編制,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管理和解釋工作由主編單位交通運輸部公路局負責。
請各有關單位注意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建議函告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公路分會(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8號,郵遞區號:100088)。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