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22號)有關要求,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開放、規範有序的公路養護市場,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就加強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全國數據部省交換共用
目前,部組織技術單位已開發並上線試運作“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全國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模組”( 以下簡稱“部級系統模組”)。為更好服務市場主體,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5月底前完成部省系統的聯調聯試,推動各地審批的公路養護資質從業企業相關資訊實現全國共用。2024年6月1日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受理企業資質申報時,應通過部省數據介面查詢申報企業在全國的申報和審批狀態,杜絕已審批或正在申報企業在異地重復申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資質簽發、延續、變更或撤銷許可後3個工作日內,通過部省數據介面向部級系統模組推送相關資訊。
二、組織業績資訊補錄與登記
為進一步提高企業資質審查效率,自2025年1月1日起,申請公路養護資質所用企業業績和人員業績均以部級系統模組發佈資訊為準。
(一)組織已有業績資訊補錄。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從業企業,在部級系統模組中進行已竣(交)工的養護工程業績資訊補錄。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指定機構應及時認真審核,並在部級系統模組予以確認。補錄業績為近10年內竣(交)工的公路養護工程項目,補錄工作最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養護工程項目業績實行全國統一編碼管理,由部級系統模組根據各地填報的業績資訊自動生成。各地填報業績資訊須包含項目實施年份、項目所在地(到市、縣)、項目所在路線編號、養護工程類別(2018年以前實施的大中修養護工程按修復養護填報)等。如:2023年山東省濟南市G2京滬高速修復養護工程,其編碼為:2023-370100-G2-XF-0001。
對本通知印發前已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其他模組中錄入的養護業績,請各地通知相關企業按程式刪除後,在部級系統模組中重新填報,並提交審核。
(二)實施新增業績登記管理。
參照公路建設工程業績登記管理模式,對2025年1月1日(含)後新竣(交)工的養護工程項目,實施業績登記管理。項目建設單位督促從業企業在項目竣(交)工程式履行完成後30日內,通過部級系統模組錄入本項目基本資訊以及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等關鍵人員資訊,並依次提交建設單位、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其確定機構審核。
三、進一步推進許可服務便利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繼續做好行政許可業務系統與政務平臺的對接,實現“一網通辦”。公路養護作業單位電子證照擬納入交通運輸部行業全國電子證照庫統一管理,《公路管理電子證照第2部分: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證書》(JT/T 1454.2-2023)已頒布實施,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電子證照管理和推廣。
四、加強監管和服務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養護市場專業化和開放力度,積極試點優化養護組織模式,培育和引導養護作業單位整合技術資源,提高公路養護生産效率,推動形成全國統一開放、有競爭力、有活力的公路養護大市場。推廣公路養護市場信用監管,繼續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網際網路+監管”等方式。部署全國統一的協作監管平臺,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建立健全跨行政區域網路監管協作機制。
部委託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全國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模組的技術支援。為便利工作對接,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一名專項負責同志及聯繫方式,于4月30日前反饋。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部公路局養護保通處 蔡小秋,電話010-65292747,郵箱 caixq@mot. gov.cn。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王鋒,010-82364142。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