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防恐安保資訊報告制度的通知

文號:海船舶〔2008〕269號

文號

海船舶〔2008〕269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08-00821

公開日期

2008年06月19日

主題詞

防控;安保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各直屬海事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海事局:
為加強全國海事系統防恐和安保的資訊管理,掌握各單位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應對安保事件,我局決定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防恐和安保工作組織機構
各單位要在成立安保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進一步指定負責防恐和安保工作的主管局領導、部門負責人和資訊聯絡員,並將人員名單、聯絡方式(辦公電話、手機和電子郵箱等)于6月25日前報送我局。各直屬海事局、省級地方海事局應要求所屬分支局、海事處指定負責防恐和安保工作的局(處)領導、部門負責人和資訊聯絡員。
各單位負責防恐和安保工作的局領導、部門負責人和資訊聯絡員應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指定人員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報我局。
二、構建航運公司保安資訊溝通渠道
各直屬海事局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船舶保安規則》(交通部2007年第2號令)逐條核查本單位登記的國際航行船舶是否已完全符合相關規定要求,船舶所屬公司(以下簡稱“航運公司”)是否設立了公司保安員。根據核查結果,各單位應收集整理各航運公司負責船舶保安的責任部門及公司保安員的聯絡方式(辦公電話、手機和電子郵箱等)于6月25日前報送我局,並切實採取措施構建與航運公司之間的保安資訊聯絡員制度。
三、建立層級資訊報告制度
按照部領導的要求,建立防恐安保資訊日報和週報制度。自6月20日開始,各直屬海事局和省級地方海事局應于每日12:00時前(週五同時下周工作安排),將有關防恐和安保日常工作或事件、情報等資訊通過內網或外網郵箱發送至我局,以便我局將相關情況匯總後當天報部。
我局將就各單位負責防恐和安保工作的主管局領導、部門負責人和資訊聯絡員以及航運公司船舶保安應急聯絡資訊統一制訂聯絡資訊數據庫,並在內網“奧運防恐和安保”專欄和外網“政務公開”專欄內供各單位下載使用。
四、制定防恐和安保應急預案
各單位要結合船舶保安管理職責和內部保安要求,制定防恐和安保應急預案。預案應明確各單位、各部門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職責,處置安保事件的處置程式,與相關單位的聯繫渠道,以及相關人員的通訊聯絡方式等。各單位應急預案應于2008年7月15日之前報我局。
保安資訊聯絡員:宋明
聯繫電話:010-65292876
保安資訊專用郵箱:maritimesec@msa.gov.cn
  1. 航運公司保安資訊表.xls

  2. 海事系統防恐和安保資訊表.xls
  1. 航運公司保安資訊表.xls
  2. 海事系統防恐和安保資訊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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