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表彰直屬海事系統抗震救災先進單位(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文號:海事〔2008〕286號

文號

海事〔2008〕28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08-00828

公開日期

2008年07月15日

主題詞

表彰先進決定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精神文明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各直屬海事局,局機關各處、室、部,總值班室,環辦,審核中心: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縣發生8.0級強烈地震後,直屬海事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部黨組對抗震救災工作的統一部署,全力做好抗震救災應對工作。各單位充分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通過各種形式為災區的抗震救災工作提供全力援助,為保障災區人民群眾的“生命線”暢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在關鍵的時刻發揮了關鍵的作用,用實際行動踐行了“三個服務”。
    為表彰在抗震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集體)和個人,經研究決定,授予上海海事局等5個單位(集體)為直屬海事系統抗震救災先進單位(集體);授予韓伯平等31名同志為直屬海事系統抗震救災先進個人。
    直屬海事系統各單位及廣大幹部職工要以受表彰的先進為榜樣,發揚立足本職、奮發有為的優良傳統,按照“三個服務”的要求,不斷提高有效監管能力和優質服務手段,為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和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1. 附件111.doc
  1. 附件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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