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海事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海事局:
為加強船舶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規範船舶污染事故調查處理行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調查水準,根據《船舶污染事故調查官管理規定》要求,我局組織了兩期中級船舶污染事故調查官培訓班,來自直屬海事局和地方海事局的102名從事船舶污染事故調查工作的同志參加了培訓,其中97人通過考試合格,現予公佈。上述人員有資格擔任中級船舶污染事故調查官,可從事船舶污染事故調查並主持規定授權等級的污染事故調查。請各局根據《船舶污染事故調查處理管理規定》和《船舶污染事故調查官管理規定》的要求,高度重視船舶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切實加強對調查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