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海院校、船員培訓機構、航運公司,各直屬海事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海事局,中國海事服務中心:
為適應國際、國內船員管理形勢的變化,逐步提高我國船員培訓品質,結合我國船員培訓實際情況,中國海事局于前期組織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的修訂工作,並組織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修訂稿)》(見附件1)。現徵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修訂稿)》的修改意見,請各單位認真組織研究,並將修改意見(以附件2格式)按如下要求反饋我局:
一、各航海院校、船員培訓機構、航運公司及各級海事管理機構的反饋意見上報給當地直屬或省級地方海事管理機構船員管理處;二、各直屬海事局、省級地方海事管理機構及中國海事服務中心負責收集本轄區修改意見,並連同本單位意見匯總後報中國海事局船員處;三、修改反饋意見應不遲于7月22日前,以書面形式傳真至部局船員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我局。
聯繫人:程龍,010-65299513,010-65299520(傳真),CL13292937002@163.com(郵箱)。
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修訂稿);二、修改意見反饋表(法規部分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