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海南省部分非開放水域(裝運魚苗)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15〕2 號

文號

交海批〔2015〕2 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15-01235

公開日期

2015年01月05日

主題詞

船舶;非開放水域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海南省海防與口岸辦公室:
   《海南省海防與口岸辦公室關於商請批准2015年外輪臨時進入我省非開放水域裝運魚苗出口的函》(瓊海防口岸辦函〔2014〕281 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審查,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入海南省萬寧市大洲島、文昌市龍樓和鋪前、陵水縣新村港(裝運魚苗),期限自 2015 年2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非開放水域(裝運魚苗)期間,應做好對船舶、人員的管理工作,落實軍事保密措施,並按照有關口岸檢查檢驗部門的要求,抓緊完善港區通航條件和有關口岸查驗監管設施,提高資訊化管理水準。請於上述期限結束後,將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港、運送貨物及經濟效益等情況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抄送:何建中副部長;公安部(2)、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總參謀部,海南海事局,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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