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
《深圳海事局關於外國籍船舶臨時進入深圳灣遊艇會有關事項的請示》(深海船舶 〔2015〕7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審查,同意外國籍(包括中國香港籍)遊艇從香港經水路進入深圳灣遊艇會,期限自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5月7日。
外國籍(包括中國香港籍)遊艇臨時進出深圳|灣遊艇會期間,應做好對船舶和人員的管理工作,落實軍事保密措施和要求(外籍船舶航行計劃提前3天通報深圳警備區和海軍廣州水警區),並按照有關口岸檢查檢驗部門的要求,完善港區通航條件和有關口岸查驗監管設施,提升資訊化水準。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何建中副部長;公安部(2)、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總參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