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口岸辦:
《廣東省口岸辦關於汕尾華潤海豐電廠碼頭臨時進靠國際航行船舶進行生産性試運作的請示》(粵府口字〔2015〕9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審查,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汕尾華潤海豐電廠碼頭,期限自批准之日至2015年11月25日。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汕尾華潤海豐電廠碼頭期間,應做好對船舶和人員的管理工作,落實軍事保密措施和要求,並按照有關口岸檢查檢驗部門的要求,完善港區通航條件和有關口岸查驗監管設施,提高資訊化管理水準。請於上述期限結束後,將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港、運送貨物及經濟效益等情況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何建中副部長;公安部(2)、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總參謀部,廣東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