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口岸辦:
你辦《關於連雲港徐抒港區延長臨時進靠國際航行船舶的請示》(蘇口發〔2015〕14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審查,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連雲港徐圩港區,期限延長至2015年12月20日。
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連雲港徐抒港區期間,應做好對船舶 和人員的管理工作,落實軍事保密措施和要求,按規定航線、區域航行,及時報告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港計劃,並按照有關口岸檢查檢驗機構的要求,完善港區通航條件和有關口岸查驗監管設施,提高資訊化管理水準。請於上述期限結束後,將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港、運送貨物及經濟效益等情況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何建中副部長;公安部(2)、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總參謀部,江蘇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