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水網地方海事推廣應用船舶動態管理系統有關問題的通知

文號:海便函〔2016〕112號

文號

海便函〔2016〕112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16-01228

公開日期

2016年02月04日

主題詞

推廣;應用;船舶動態;管理系統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部函

  上海、重慶、江蘇、安徽、山東、浙江、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四川省(市)地方海事局:
  按照取消內河船舶進出港簽證工作安排,船舶動態管理系統(新版2.0)作為海事管理機構查看船舶進出港報告資訊以及開展船舶現場監督業務的重要資訊平臺。為進一步做好船舶動態管理系統在水網地方海事的推廣應用,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船舶動態管理系統是海事辦理船舶進出港手續、安全檢查、船舶協查、數據統計等的基礎業務系統。全面應用船舶動態管理系統(新版2.0),是實現全國海事資訊互通共用,做好簽證取消後船舶進出港報告制度實施以及海事監管模式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單位應于2016年3月10日前在本轄區省局、各區縣局以及海事簽證站點全面部署應用船舶動態管理系統。
  我局將於3月份組織開辦一期針對地方海事應用船舶動態管理系統的師資培訓班。各單位應于3月底前完成各轄區再培訓工作,確保在四級以上高等級航道的海事簽證站點業務人員能夠熟練應用船舶動態管理系統。
  請各單位儘快完善本轄區的網路條件,確保網路鏈路穩定。為保證系統能夠全面應用,我局將通過後臺統計各單位使用情況,每月定期通報。
  請各單位分別指定1名負責該項工作的業務部門和資訊化部門聯絡人,將名單和聯繫方式上報我局。推廣應用過程中的任何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聯繫方式:船舶監督處 陳星森010-65292588(業務);科技資訊處 李偉 010-65293491(資訊化);中創公司 0531-81753475(技術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16年2月2日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水網地方海事推廣應用船舶動態管理系統有關問題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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