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靠港船舶使用岸電2016-2018年度項目獎勵資金申請指南》的通知

文號:交規劃函〔2017〕100號

文號

交規劃函〔2017〕100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17-02326

公開日期

2017年02月15日

主題詞

交通運輸部;靠港船舶;設施建設;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其他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部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交通運輸廳(局、委),大連市港口與口岸局、廈門市港口管理局:
  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經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報請國務院同意,2016-2018年中央繼續安排車輛購置稅資金以獎勵方式支援加快港口岸電設備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設施設備改造項目。根據《關於印發<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14J 654號),我部制定了《靠港船舶使用岸電2016-2018年度項目獎勵資金申請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交通運輸部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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