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3574號建議的辦理意見

文號:交辦海建函〔2017〕11號

文號

交辦海建函〔2017〕11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17-02352

公開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主題詞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辦理意見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由你單位主辦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代表建議《關於加強三峽壩區船舶大氣污染管控的建議》(第3574號建議)收悉,經研究,現將我部會辦意見反饋如下:
  一、關於船舶改造或報廢財政補貼的建議
  我部已于2013年8月,聯合財政部和有關省市人民政府實施了全國內河船型標準化補助財政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船舶加裝生活污水處理或者收集裝置,以及老舊船舶報廢拆解等進行補貼。
  二、關於加大船舶岸電政策支援的建議
  我部正積極推進船舶岸電相關工作。目前,三峽待閘錨地已建成7處,在建7處,正在開展前期工作的2處。已建和在建的14處中,沙灣、平善壩、新杉木溪、銀杏沱4處錨地採用躉船靠泊,可提供岸電服務。正在開展前期工作的2處錨地均規劃同步建設岸電設施。下一步,我部將統籌研究通過架設岸電專線、設置供電端口等方式解決壩區錨地岸電設施問題。
  經與財政部協商並報國務院同意,2016—2018年安排車輛購置稅以獎勵方式支援加快岸電設備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設施設備改造。三峽壩區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靠港船舶使用岸電2016—2018年度項目獎勵資金申請指南>的通知》有關要求,申請岸電資金補貼。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010-65292582。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7年5月18日

  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部辦公廳綜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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