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海事局:
為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8號),解決STCW公約馬尼拉修正案過渡期結束後依然存在的考試發證問題,在研究梳理16個相關文件的基礎上,我局組織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實施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現將徵求意見稿印發給你們(請自行在我局內外、外網網站下載),請各單位組織轄區各相關航運企業、船員服務機構、外派機構和航海院校做好意見徵求工作,匯總問題並提出解決建議,並於9月1日前一併反饋我局。
聯繫人:陸立明 聯繫電話:010-6529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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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