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5740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海建字〔2019〕125號

文號

交海建字〔2019〕125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19-02561

公開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主題詞

人大建議;答覆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霍震寰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粵港澳共謀遊艇經濟、開闢灣區融合新天地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居民收入水準提高消費結構逐步升級,遊艇行業已成為發展速度快、消費潛力大的新領域我部一直高度重視遊艇行業發展,主動開展遊艇行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探索推動粵港澳遊艇自由行,在助推我國遊艇經濟發展領域取得階段性成效。伴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推進,粵港澳遊艇經濟必將迎來難得的發展機遇。我部將繼續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專業優勢,全力推動粵港澳遊艇自由行有效實施,服務粵港澳遊艇産業和水運經濟發展。

  一、關於粵港澳遊艇自由行通關手續事宜

  我部持續推動遊艇進出港便利化工作,不斷簡化目前遊艇廣東期間廣東水域進出港航行均免於辦理機構報備。目前,我部所屬廣東海事局經與澳門海事及水務局多次磋商,共同擬訂《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澳遊艇自由行海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在粵澳遊艇進出口岸方面達成一致意見。下一步我部將儘快完成實施細則簽訂和實施工作確保遊艇通關便利化相關措施落地。同時我部將繼續加強與相關口岸查驗單位的溝通聯繫,積極支援並共同做好口岸通關相關工作,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關於劃定遊艇自由行適遊水域事宜

  遊艇適游水域的界定和規劃涉及面較廣,不僅要考慮遊艇行業發展和航運經濟之間的關係,還要考慮對軍事設施的影響。此外,出於遊艇日常安全營運所需,水域的劃定還要考慮遊艇專用碼頭等配套岸基服務設備設施、水域周邊通航環境等多方面要素,建議地方政府從長遠謀劃,整體考慮粵港澳遊艇自由行碼頭和泊位的規劃、建設,落實遊艇查驗相關配套設施,劃定遊艇適游水域,從源頭上規範管理,減少安全隱患,我部依照法律法規做好指導協調工作。

  三、關於落實三地遊艇駕照互認事宜

  為保障遊艇航行及所載人員生命安全,遊艇操作人員持有海事部門簽發的符合航區要求的遊艇操作人員證書(通俗稱為遊艇駕照。三地駕照互認需要粵、港、澳三地,或是三地中的任意兩地意見一致方能實現。經前期努力,粵澳雙方已通過實施細則》在遊艇駕駛人員技術方面達成一致意見,並在駕照互認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下一步我部將以落實實施細則》為抓手,持續推動粵澳遊艇駕照互認工作待香港有關職能部門認為條件成熟時,我部還將適時啟動粵港兩地遊艇駕照互認工作。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和粵港澳大灣區遊艇經濟發展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010-6529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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