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連雲港港徐圩港區部分碼頭泊位期限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19〕40號

文號

交海批〔2019〕40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0-03157

公開日期

2020年03月13日

主題詞

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期限;批復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商務廳關於連雲港港徐圩港區延長臨時進靠國際航行船舶期限的請示》(蘇商海〔2019615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徐圩港區新圩港碼頭有限公司101#102#通用泊位,連雲港新榮泰碼頭有限公司131#132#泊位和133#液體化工泊位,連雲港港口控股集團徐圩有限公司103#通用泊位,期限自20191221日至2020620日。

  你廳應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履職,確保臨時進出連雲港港徐圩港區的國際航行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提前報告船舶進出港動態,做好在船人員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規定,確保船舶安全。

  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儘快完成口岸正式開放所需手續。

 

交通運輸部

2019年12月19日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連雲港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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