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務廳:
《海南省商務廳關於商請批准外籍船舶2020年度臨時進入我省非開放水域裝運魚苗出口的請示》(瓊商〔2019〕187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外籍船舶臨時進出海南省萬寧市大洲島、文昌市龍樓和陵水縣新村港,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你廳應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出萬寧市大洲島、文昌市龍樓和陵水縣新村港的外籍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提前報告船舶動態,做好在船人員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規定,確保船舶安全。
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儘快完成口岸正式開放所需手續。
交通運輸部
2020年1月17日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海南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