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編辦,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口岸辦,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海事局,中國交通報,中國水運報:
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北黃石港口岸擴大開放的批復》(國函〔2018〕167號)和《海關總署關於印送湖北黃石港口岸擴大開放驗收紀要的函》(署岸函〔2019〕435號),交通運輸部決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湖北黃石港口岸擴大對國際航行船舶開放。具體開放範圍由長江海事局按程式對外公佈。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