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每年7月11日為“中國航海日”,同時也作為“世界海事日”在我國的實施日期。為廣泛宣傳“航海日”的重要意義,營造熱烈的節日氣氛,交通運輸部決定:
一、2020年7月11日當天日出至日落,中國籍民用船舶、中國航運企業擁有或光租的非中國籍船舶挂滿旗。我國航運、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撈、水運工程等涉海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校和交通運輸系統非涉海的各單位,可參照船舶挂滿旗的方式懸挂旗幟。
二、除在限制鳴笛的特殊水域或在港作業的船舶外,中國籍民用船舶、中國航運企業擁有或光租的非中國籍船舶2020年7月11日上午9時整開始持續鳴笛1分鐘。
特此通告。
交通運輸部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