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與物流辦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與物流辦公室關於懇請順延外貿船舶臨時進出宜賓港期限的請示》(川口物辦〔2020〕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與物流辦公室關於懇請順延外貿船舶臨時進出瀘州港期限的請示》(川口物辦〔2020〕7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外貿船舶臨時進出宜賓港志城作業區4#泊位和瀘州港集裝箱碼頭1#、2#、3#水運專業泊位,進出期限自批復之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
你辦應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出宜賓港和瀘州港的外貿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按規定航線範圍活動,提前報告船舶動態,做好在船人員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規定,確保船舶安全。
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儘快完成口岸正式開放所需手續。
交通運輸部
2020年8月3日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長江航務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