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
《福建省口岸辦關於請求延長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福州港三都澳港區漳灣作業區部分碼頭期限的請示》(閩口岸〔2020〕13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福州港三都澳港區漳灣作業區8號、9號、10號泊位,期限延長至2021年3月22日。
你辦應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出福州港三都澳港區的國際航行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按規定航線範圍活動,提前報告船舶進出港動態,做好在船人員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規定,確保船舶安全。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儘快完成口岸正式開放所需手續。
交通運輸部
2020年9月2日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福建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