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福州港羅源灣港區環下嶼島作業區部分碼頭期限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21〕13號

文號

交海批〔2021〕1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1-00036

公開日期

2021年05月13日

主題詞

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碼頭;期限;批復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

《福建省口岸辦關於請求延長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福州港羅源灣港區環下嶼島作業區部分碼頭期限的請示》(閩口岸〔2021〕3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出福州港羅源灣港區環下嶼島作業區1─4號泊位,期限延長至2021年11月30日。

你辦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出福州港羅源灣港區環下嶼島作業區的國際航行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提前報告船舶進出港動態,做好在船人員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規定,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要求,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實施閉環管理,確保船舶安全。

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儘快完成口岸正式開放所需手續。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福建海事局。


相關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