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7837號 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1-00050

公開日期

2021年07月06日

主題詞

人大建議;答覆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姜建軍等11名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推進粵港澳國際遊艇旅遊自由港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遊艇旅遊是個人度假休閒旅遊的業態之一,具有産業鏈條長、服務領域廣、帶動作用強的特點。近年來,我國遊艇旅遊發展迅速,遊艇碼頭泊位、俱樂部數量逐年增長,但遊艇旅遊仍處於小眾化的階段,市場規模仍然較小,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薄弱,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個人消費需求。加快發展遊艇旅遊對於豐富我國個人休閒旅遊業態,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具有積極意義,將成為帶動我國旅遊業轉型升級、擴大旅遊投資、刺激旅遊消費的重要引擎。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成為高品質發展的典範。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移民管理局等高度重視粵港澳大灣區遊艇旅遊的發展,從産業規劃、完善立法、資金安排、便利通關等方面採取了多項措施,産生積極成效,階段性實現粵港澳遊艇“進得來、遊得動”的目標。

您在提案中客觀全面地分析了當前粵港澳大灣區遊艇旅遊發展面臨的形勢和挑戰,結合粵港澳大灣區特殊區位優勢、海域條件和旅遊市場的實際需求,建設性地提出了制定相關專項規劃和管理條例、先行先試出入境管理模式改革、加快研究粵港澳三地有關規則、政策和體制機制的銜接等事關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遊艇旅遊自由港建設的建議,針對性強,對我們的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一、關於制定粵港澳遊艇産業發展方面專項規劃和遊艇旅遊管理規定

2019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橫琴國際旅遊休閒島建設方案》,提出開發島內休閒度假、會議展覽、醫療保健、文化體驗、遊輪遊艇、海洋旅遊等精品旅遊項目,構建不同主體、特色、檔次的多元旅遊産品體系。支援橫琴創新港澳遊艇出入境管理模式,規劃引導沿江沿海公共旅遊碼頭建設,在符合邊防治安管理條件、海關監管條件等其他監管條件下,允許港澳遊艇在橫琴便利停泊。文化和旅遊部與中國船舶工業綜合技術經濟研究院合作開展了關於全國遊艇旅遊發展方面研究,並會同有關部門,從規範遊艇産品建設和鼓勵引導遊艇消費的角度,積極推進遊艇旅遊發展。我部正在積極推進《遊艇安全管理規定》修訂工作,持續強化遊艇安全管理,著力助推遊艇産業健康、有序發展。

遊艇産業作為經濟高端化、消費現代化的代表産業,具備跨界融合的主要特徵,涉及設計、製造、航行、消費以及輔助産業等一系列環節,其行業管理、市場監管等工作也涉及多個部門。我部支援相關地方政府統籌考慮國家有關部門已出臺的法律法規、支援性政策,以及粵港澳城市、交通、旅遊等行業發展現狀,適時組織編制《粵港澳遊艇産業專項發展規劃》,制定《粵港澳大灣區遊艇旅遊管理辦法》,同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遊艇碼頭的建設和運營、遊艇産業發展。我部將結合自身職責,配合做好前述規劃和遊艇旅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二、關於國際遊艇出入境管理模式改革

為支援和促進遊艇産業發展,服務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原)質檢總局于2017年6月聯合復函廣東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廣東省人民政府《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港澳遊艇“自由行”實施方案》,同意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遊艇“自由行”,探索創新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籍遊艇在出入境通關、監管查驗、碼頭設置、牌照互認、航行區域規劃等方面的政策,形成便於操作、規範清晰的遊艇出入境政策體系、管理機制和操作指引。同時,授權廣東省人民政府商駐粵軍事主管部門和駐粵口岸查驗單位,根據粵港澳遊艇自由行試點情況和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適時調整遊艇出入境口岸和遊艇停泊碼頭。

我部所屬廣東海事局聯合澳門海事主管機關制定併發布《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澳遊艇“自由行”海事實施細則》,在粵澳“自由行”遊艇安全技術標準、關鍵設備配備規則、駕駛人員資質、進出口岸手續辦理等方面達成共識並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方案。

海關總署在深圳海關率先試點啟動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進出境遊艇監管業務,通過合理調整內部監管流程,簡化行政相對人辦理手續,推進在深圳海關所屬蛇口海關一站式辦理全部手續;積極推動境外遊艇以多種形式擔保進境,降低擔保成本。

國家移民管理局部署廣州、深圳、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積極宣傳政策措施,充分解讀法律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責任,並在遊艇可視可控、遊艇會積極履行自管義務的前提下為粵港澳“自由行”遊艇提供以下出入境(港)便利:一是遊艇出入境時,對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邊檢機關申報遊艇及其載運人員電子資訊的,免予收取紙質申報單證;二是港澳遊艇在遊艇會碼頭停靠期間,登艇人員免辦登輪證件,遊艇之間搭靠免辦搭靠手續;三是對出境前往劃定水域活動並返回原碼頭的港澳遊艇,憑遊艇負責人或其出入境業務代理單位提交的《遊艇出境活動申報表》免辦出港、入港手續,遊艇載運人員免辦登輪證件;四是港澳遊艇在指定的遊艇會碼頭之間移泊的,憑遊艇負責人或其出入境業務代理單位提交的《遊艇出境活動申報表》,免辦出港、入港手續。

此外,上述各口岸查驗單位積極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使用,基本取消了紙質材料提交和窗口辦理環節,境外遊艇申辦進出口岸查驗手續所需材料(電子版)均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一次提交,申報數據和材料各口岸查驗單位共用、共用,審批結果一次性反饋遊艇或其代理人,實現遊艇進出口岸查驗手續一次申請全部辦結。目前,我部所屬廣東海事局正在積極與香港海事主管機關進行磋商,持續推動粵港遊艇駕照互認工作。下一步,我部及有關部門將配合地方政府,全力推動港澳籍遊艇在牌照互認、航行區域規劃等方面實現突破。

三、關於加快研究粵港澳三地有關遊艇規則銜接、政策銜接和體制機制銜接等問題

由於歷史原因,內地、香港、澳門有關主管機關均根據本地水文氣象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關産業發展現狀等基礎狀況建立並運作相對獨立的安全技術體系、駕乘人員培訓發證體系和遊艇安全監督體系,且存在較大差異。

在推動粵港澳遊艇“自由行”實施過程中,粵澳兩地海事部門聯合印發了《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澳遊艇“自由行”海事實施細則》,對兩地遊艇安全技術標準、關鍵設備配備規則、駕駛人員資質認定等方面作出了妥善安排,對有關海事管理方面標準和規則的銜接作出有益探索。此外,為加快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交通強國建設綱要》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我部制定印發了《關於推進海事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意見》,明確對大灣區內航行于粵港澳之間的包括遊艇在內的相關船舶,在進出內地港口時按照國內航線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大灣區水上通行效率。目前,我部正在指導所屬廣東海事局加強與港澳海事部門磋商,儘快出臺相關實施細則。

此外,我部積極探索完善國際船舶登記管理制度,及時制定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辦法》,允許在特定自貿區內註冊的企業開展國際航線和港澳臺航線船舶登記,並在廣州南沙、珠海橫琴、深圳前海等三個粵港澳遊艇自由行定點區域設立了國際登記船籍港。各相關船舶登記機關也推出了“並聯辦理”“綠色通道”等一系列便利化登記措施,有效提升國際船舶登記業務的辦理效能。

感謝對遊艇旅遊和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部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電話:010-65292588。

                     交通運輸部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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