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鹽城港響水港區宏海港務有限公司碼頭期限的批復

文號:交海批〔2021〕17號

文號

交海批〔2021〕17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6/2021-00066

公開日期

2021年08月16日

主題詞

國際航行船舶;響水港區

機構分類

海事局

主題分類

辦理情況

行業分類

港口管理;船舶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商務廳關於延長鹽城港響水港區宏海港務有限公司碼頭臨時進靠國際航行船舶期限的請示》(蘇商海〔2021〕136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若干規定》,經徵詢國家檢查檢驗機構和軍委聯參意見,同意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靠鹽城港響水港區宏海港務有限公司碼頭,期限延長至2021年11月30日。

你廳應加強組織協調,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驗管理機構加強管理,確保臨時進入鹽城港響水港區的國際航行船舶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軍方有關規定要求,提前報告船舶進出港動態。要加強對船舶、船員及輔助人員的管理,嚴格遵守通航管理規定和安全管理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要求,進一步完善衛生檢疫等查驗基礎設施,加強閉環管理,確保船舶安全。

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儘快完成口岸正式開放所需手續。

抄送: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軍委聯合參謀部,連雲港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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